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20083)
发布时间:2022-10-31 10:10:52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104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公告日期:十五个工作日(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18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不动产权证:云(2019)砚山县不动产权第0005833号

李光兴

不动产权证

532622101104GB00258F00020001

砚山县江那镇达文路


公告单位: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