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5月0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七乡大道)
联系方式:0876-313167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2024098
| 徐昌彦 杨金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稼依镇新寨村委会大石坝组 | 532622103201JC01039F00010001 | 宗地面积:199.2㎡ 建筑面积:351.2㎡
| 住宅 | |
2024099
| 梁后达 沈光美 田正彩 梁田溶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八嘎乡凹嘎村委会下亮甫村小组 | 532622204202JC00857F00010001 | 宗地面积:150㎡ 建筑面积:374.87㎡
| 住宅 | |
2024100
| 张传庚 张加萍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干河乡碧云村委会碧云组 | 532622207203JC02405F00010001 | 宗地面积:150㎡ 建筑面积:106.29㎡
| 住宅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