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1 08:37:47     来源:砚山县渔业工作站 阅读次数: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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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渔业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制定全县渔业生产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渔业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

(3)负责水产养殖推广项目实施与管理,开展渔业技术培训,提供渔业科技信息服务。

(4)承担全县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负责全县水产病害防治、增殖放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6)承担全县水产苗种生产管理,办理水产养殖证、苗种生产许可证等工作。

(7)承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全县完成水产品产量3910吨,完成水产养殖面积29060亩,其中:养殖产量3800吨,捕捞产量110吨。池坝塘8260亩2165吨,湖泊4500亩149吨,水库16000亩613吨,河沟300亩18吨。完成稻田养殖12000亩405吨,鱼苗产量8000万尾,鱼种产量860吨,投放鱼种910吨。全年共实现渔业经济总产值9100万元。

1.加大推广力度,提高渔业科技覆盖面。

(1)稻田综合种养示范。计划400亩,完成410亩,完成年初计划数的102%,其中:者腊乡羊革村标准化稻田养鱼200亩,者腊乡老龙村生态循环养殖示范210亩,平均鱼虾单产160公斤,比计划增20公斤,总产65.6吨。

(2)冬水田养鱼示范。计划1500亩,实际完成1510亩,完成计划的100.7%。其中稼依100亩、维摩300亩、江那镇500亩、盘龙100亩、干河310亩、者腊100亩,阿猛100亩。平均亩产鲜鱼43公斤,总产65吨。

(3)池坝塘精养高产示范。计划500亩,完成512亩,完成计划数的102%。江那260亩、盘龙50亩、者腊70亩、稼依50亩、阿猛82亩。平均单产820公斤,超计划20公斤,总产420吨。

(4)名特优鱼类养殖示范。计划400亩,完成415亩,占年初计划数的103%,其中江那255亩,盘龙120亩,八嘎40亩。主要养殖品种有:鲟鱼、牛蛙、台湾泥鳅、单性罗非鱼、湘云鲫等新品种,平均单产260公斤,超计划10公斤,总产107.9吨。

(5)虾类养殖示范。计划500亩,完成530亩(含稻田养殖小龙虾),占计划的106%,分布于者腊230亩,江那300亩。平均单产125公斤,超计划5公斤,总产66.25吨。

2.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珠江禁渔工作。为进一步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精神,自2010年起,我县境内珠江流域全面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2023年3月11日,及时制定《砚山县2023年珠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印发各涉及乡(镇),禁渔范围包括回龙水库、听湖水库、公革河和阿三龙河的全部流域,涉及江那、者腊、干河、维末、平远五个乡(镇)11个村民委29个自然村,全长105公里,径流面积1548.85平方公里。禁渔时间自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6月30日24时。共出动宣传车辆5车次1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60份,刷新永久性墙体宣传标语5条,久性宣传牌1块,粘贴标语130条,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砚山县境内涉及珠江流域的河流、水库实行禁渔期的通告》10张。宣传禁渔期制度的同时,每周出动巡回检查车辆1车次,及时发现并制止禁渔河段的一切违法捕捞行为。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让沿河村寨民众对禁渔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禁渔意义有更深的认识,使禁渔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做到村干部积极支持,群众自觉参与、部门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的禁渔舆论氛围。维护禁渔期内河边无渔人、河里无渔网、市场无河鱼的良好禁渔秩序。

3.加强行业监管,有效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先后深入听湖水库、回龙水库及养殖面积较大的池坝塘等重点养殖水域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25张、标语65条,发放宣传材料180份,进一步提高水上从业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生产意识。

4.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水产品食品安全。节假日期间,共开展水产品市场监督检查11次,严格控制不合格产品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产市场;对水产养殖基地(场)、养殖户进行巡回检查12次,出动工作人员36人次,督促养殖户规范登记《水产养殖生产台账记录表》,确保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肥料、饲料、渔药等投入品和苗种生产基本情况纳入管理控制,有效监管国家禁止使用的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地西泮等和不符合国家生产要求投入品投入生产,从源头上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

5.拓展水产发展新路,积极参加外出培训学习。为探索出一条水产发展新路子,学习外地先进的水产养殖技术,拓宽水产发展思路,发展好绿色水产生态养殖。2023年4月18日,文山州水产站朱明锌站长带队,组织砚山县水产技术员、水产养殖大户一行15人到红河州参观学习。在红河州水产站副站长的热情引导下,先后参观了个旧市陆基圆桶养鱼、元阳县集中箱养鱼及稻田养蛙。陆基圆桶养鱼,圆桶造价8-10万元,直径10米,用镀锌铁皮围成,桶高1.5米,底部为漏斗型,排水口设底部,便于收集鱼排出的粪便。圆桶的内侧底部周边布有增氧管,桶口上有进水口。养殖尾水经排水口先排入一级沉淀池,在池内养殖对水质要求相对较低的本地鲶鱼,让其再次利用排出鱼粪及残铒。再排入二级处理池,水面种植水生植物(空心菜、水草)。最后流入三级处理池,池内同样种植根系发达,净化能力较强的飘浮水生植物(水白菜、水葫芦)。经三级处理后,排出养殖水又可循环利用。陆基圆桶养鱼优点多,最大优点就是实现了养殖水循环利用,非常付合时下倡导的绿色环保生态水产养殖潮流。

6.开展增殖放流,修复渔业生态环境。增殖放流是修复渔业生态的一种重要途径,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实施砚山县2023年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增殖放流项目,下达专项资金2.8万元。2023年11月8日上午,水生生物保护增殖放流活动在砚山县江那镇路德水库、回龙水库举行,投放2000公斤约3.4万余尾鱼苗回到大自然的怀抱,为改善砚山县水生态环境注入新的活力。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畜牧支部党员、公安民警和相关工作人员38人共同参与了增殖放流活动。

 7.加强渔政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依托砚山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实施“依法治渔、以法兴渔”战略,积极深入各乡镇养殖水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资源养护重要性的认识。截至目前,共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1次,张贴宣传标语2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出动车辆1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切实保护养殖户的合法权益,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促进全县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8.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服从大局安排,全员参与,齐心协力,长期深入平远镇10个村委会开展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技术指导、验收工作,顺利完成了规定的验收任务。大大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强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信心和决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根据砚编办发〔2020〕23号文件要求不设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砚山县渔业工作站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792,685.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2,685.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5,960.55元,下降12.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5,904.67元,下降12.7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5.88元,下降100.00%。减少原因是2022年有死亡抚恤金及养老保险支出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792,685.72元。其中:基本支出782,353.72元,占总支出的98.70%;项目支出10,332.00元,占总支出的1.30%;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5,960.55元,下降12.7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6,292.55元,下降13.90%;项目支出增加10,332.00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原因是2022年有死亡抚恤金及养老保险支出等。增加原因是遗属抚恤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渔业工作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2,353.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8,264.07元,占基本支出的96.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089.65元,占基本支出的3.08%。(人均151,652.8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渔业工作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3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用于对个人遗属补助10,33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2,685.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15,904.67元,下降12.76%,减少原因是2022年有死亡抚恤金及养老保险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65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2400元,机关养老保险66,354.08元,死亡抚恤10,33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2.2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986.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38,254.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549.1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183.2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584,414.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3%。主要用于事业运行584,414.6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6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62,62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拨入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拨入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渔业工作站资产总额639,058.88元,其中,流动资产333,087.59元,固定资产120,676.7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85294.5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500.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8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15,81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0601111

砚山县渔业工作站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081910344580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