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1 08:44:16     来源: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阅读次数: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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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配套的法律法规,维护农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2)制定砚山县土壤改良、科学施肥、节水农业技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土肥水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4)承担新型肥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5)组织实施全县土壤资源、有机肥资源调查和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与评估、土壤培肥、改良和利用工作。

(6)指导开展土壤肥力和土壤墒情动态监测等土、肥、水监测体系建设。

(7)负责开展土肥水技术培训、咨询和技物配套,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

(8)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肥料质量监测工作。

(9)承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化肥减量增效任务完成情况,自2017年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以来,砚山县化肥施用量有所下降,具体为:2017年化肥施用量3.0122万吨(纯量),2018年2.6983万吨(纯量),2019年2.8037万吨(纯量),2020年2.7170万吨(纯量),2021年2.691439万吨(纯量),2022年2.68844万吨(纯量),2023年预计在2.672243万吨(纯量)。

(2)耕地质量监测点田间试验工作,2023年,全县计划开展耕地质量监测点田间试验16个,其中:省级1个,州级3个,县级12个。通过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基本形成覆盖全县主要农作物和主要耕作土壤类型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了解和掌握土壤肥力及环境质量的时空变化原因和发展趋势,指导科学种植与施肥管理,为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2023年已全面开展完成16个监测点的田间试验并开展测产验收工作。但根据《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的通告》(文农发〔2023〕1号)要求,针对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点布局的建议指出“砚山县需新建4个监测点才能满足监测和粮食安全考核要求”,结合砚山县自然资源局三调数据显示,全县耕地面积195.38万亩,按照10万亩建1个点的要求,砚山县应建监测点20个,还需新建的4个监测点布局在:平远2个、稼依1个、维摩1个。目前申请建设的29万元已到位,于11月已完成新建4个监测点地块落实工作。

(3)耕地轮作,2023年是耕地轮作项目“一轮三年”实施的最后一年,水稻、玉米粮食种植于2023年6月结束,耕地轮作计划面积3万亩,涉及6个乡镇14个行政村,模式为:水稻—豆类,玉米—豆类,玉米—绿肥,玉米—绿肥;补助标准为每亩150元,补助资金450万元,其中:实物补助240万元,现金补助210万元。目前正在推进资金的兑付及项目验收工作。

(4)砚山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根据省级“土壤三普”办的安排,砚山县列为文山州第二批实施的县,于2024年实施。为确保“三普”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顺利开展,目前正有序推进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校核采样点5681个,以分管副县为组长的砚山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机构已成立完成。到目前为止,积极参加州“土壤三普”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共3期。

(5)肥料市场监管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山州农业农村局转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肥料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肥料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全县肥料产品合格率,让广大农民用上放心肥料,保障农业健康稳步发展,5月9日,配合省、州对全县范围内的5家经营门店进行监督抽检,一共完成了6个肥品的抽检任务,其中:有机肥1个、复合肥4个、水溶肥1个。截至11月,开展肥料市场专项监督检查51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68人次,检查涉及全县11个乡镇肥料销售门店。

(6)市场巡查(扫黑除恶专项整治),2023年以来,我站利用召开土肥培训会议,下乡开展土壤肥料调查、扶贫、进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与农户座谈以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5次,累计出动业务人员168人次,开展法制宣传和培训指导450人次,发放扫黑除恶资料335份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有关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农民种植合作社社员以及肥料经销企业有关人员的知识面,积极引导他们自觉投身并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在全行业保持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砚编发〔2020〕23号要求,我单位不设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1,207,785.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2,717.56元,占总收入的97.9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068.13元,占总收入的2.0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018.34元,增长3.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9,714.97元,增长6.2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5,696.63元,下降50.62%。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小麦化肥减量增增效项目委托试验经费和田间试验费。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给予清算以前年度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1,182,717.56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381.56元,占总支出的98.79%;项目支出14,336.00元,占总支出的1.2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9,650.21元,增长6.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314.21元,增长4.97%;项目支出增加14,336.00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主要原因是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8,381.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0,664.34元,占基本支出的96.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717.22元,占基本支出的3.23%。人均161,523.4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3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是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14,33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2,717.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9,714.97元,增长6.26%,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给予清算以前年度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17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136.96元,死亡抚恤14,336.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98.3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991.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80,254.1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707.1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029.7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812411.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9%。主要用于事业运行812,411.22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1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700.00元,决算为11,948.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30.00元,决算为11,648.9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49%,完成年初预算的9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70.00元,决算为3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1%,完成年初预算的4.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700.00元,支出决算为11,948.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30.00元,决算为11,648.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70.00元,决算为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拨入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918.50元,增长98.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618.50元,增长93.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0.00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厕所革命验收工作,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验收厕所革命和人居环境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下来检查农业农村工作次数和人数增加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隶属于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资产总额405,815.12元,其中,流动资产242,399元,固定资产163,416.1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231.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374.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社会保障缴费】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等。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0501111

砚山县土壤肥料工作站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081605425620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