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1 08:53:20     来源: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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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县域内农产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测。

2.参与有关农业标准制定、修订和试验验证。

3.参与县域内相应农产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技术处理。

4.承担全县农产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点技术指导及培训,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对农产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发布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5.承担县域内无公害农产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及证后监管。

6.承办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高“三品一标”认证力度,打造特色农产品自主品牌。2023年州局下达我县“三品一标”任务12个,工作完成情况: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25个,其中绿色食品认证产品23个,无公害认证产品2个。绿色食品认证产品分别为:砚山县联兴蔬菜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7个蔬菜,文山彝品香食品有限公的5个加工产品,砚山县昀杰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水果,斗南清香玫瑰种植专业合作社1个花卉产品,砚山县福之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个蔬菜产品。新增无公害产品2个,砚山县融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的鲟鱼和鲤鱼。截至12月5日 ,共有三品一标企业28家产品150个,其中绿色食品企业16家产品127个(蔬菜106个,水果12个,米线8个,花卉1个),无公害企业8家产品11个,有机食品企业4家产品10个,地理标志产品2个。产品认证中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23年共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91次,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72分,其中重点对三品一标主体开展农产品安全巡查50次,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28份。围绕“绿色食品牌”建设,重点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建设,建成绿色食品牌基地16个,其中省级基地3个,州级基地4个,县级基地9个。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级州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云南省省级“绿色云牌”目录。2023年底,累计获得省级名品名企4个,州级10大名品9个,州级10强企业7个,州级10佳创新企业6个,进入省级“绿色云品”品牌目录产品9个。

2.扎实认真做好鲜活种植业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工作。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全年共完成例行监测、专项监测抽样共计425个,其中省级监督抽查160个,省级例行监测38个,省级专项风险监测40个,2023年云南省治控促三年行动专项风险抽样61个,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开展“三品一标”获证产品抽样28个;文山州农业农村局例行监测抽样98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定量检测)完成情况。2023年文山州农业农村局下达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任务(1.5批次/千人)共714个。其中县级种植业例行监测完成抽检474个(蔬菜356个、水果118个),合格474个,合格率100%,养殖业例行监完成测抽检40个,合格40个,合格率100%;县级监督抽样完成抽检200个(蔬菜108个、水果92),合格40个,合格率100%;快速检测工作完成情况:全县农产品检测机构共开展农产品速测工作173期(批次),县站4批次,乡镇169批次,共检测各类农产品样品3255个,合格3251个,总合格率99.88%,其中蔬菜抽检2731个,合格2727个,合格率99.85%;水果抽检407,合格407个,其它类抽检117个;合格117个,合格率100%。快速检测中豇豆胶体专项检测150个,合格150个,合格率100%。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推进县本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优化整合的通知》(砚编〔2019〕13号)和《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县本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砚办发〔2020〕1号),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室、“三品一标”室。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3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安排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无数据。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3年度无项目收入,也没有项目安排的支出,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364,866.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4,866.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390.13元,增长0.32%,主要原因是拨入往年养老保险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87.84元,增长0.33%,主要原因是拨入往年养老保险经费;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97.71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其他收入经费的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365,028.02元。其中:基本支出1,365,028.02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649.86元,增长0.34%,主要原因是支付往年养老保险经费。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49.86元,增长0.34%,主要原因是支付往年养老保险经费;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5,028.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7,874.15元,占基本支出的97.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153.87元,占基本支出的2.72%。人均165,984.2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4,866.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4,487.84元,增长0.33%,主要原因是支付养老保险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69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3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596.6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4.5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229.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96,991.5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151.6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85.9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964,823.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9%。主要用于事业运行964,921.56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1.32元,其他农林水支出52.99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1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94,12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此类支出为0.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0.00元,决算为2,319.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319.5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3.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0.00元,支出决算为2,319.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319.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燃油费在主管局列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739.34元,下降83.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434.34元,下降83.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5.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燃油费在主管局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本年度无车辆购置。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本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资产总额159,517.89元,其中,流动资产9,225.98元,固定资产150,291.9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197.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696.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社会保障缴费】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专用材料费】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2601401111

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1910172947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