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3 10:50:40     来源:县委宣传部 阅读次数: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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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砚山县委宣传部是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工作机关,对外加挂砚山县政府新闻办公室、砚山县新闻出版(版权局)、砚山县广播电视局、砚山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砚山县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协调推进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宣传工作部署,为实现党的主张和目标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的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思想教育、文化建设、文明培育等工作;统筹管理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改革、电影行政事务,协调指导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学习、促提升,理论武装工作显成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学懂弄通做实”总要求,不断把理论武装工作推向深入。坚持“龙头”带动学,县委常委班子以上率下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开展集中学习9次27天、专题辅导2次,示范带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00余场(次)。坚持用“乡音”传“党音”,采取“五小四微”、“双语”理论宣讲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弘扬“西畴精神”、普法强基等主题宣讲走进基层3000余场次,覆盖干部群众31.6万余人。举办“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爱我国防”演讲比赛、“学习强国”学习达人挑战赛等活动,持续擦亮“理论+百姓+文艺”理论宣讲品牌,立体式、广覆盖、多元化的理论宣讲矩阵进一步建强;坚持强化“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县融媒体中心推广运用,录制展播“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微视频20期,在好享砚山APP“‘理’响砚山”专栏点击量突破5万人次。“学习强国”文山州学习平台采用信息稿件346条(主站采用4条,省平台38条);坚持大力弘扬“西畴精神”,开展专题学习宣讲439场次,深入挖掘弘扬“西畴精神”苦干实干的先进典型75余人、典型案例13件,《云南砚山:石头山建起光伏电站》《云南砚山阿猛镇:低效“水涝地”变身高产“致富田”》等6件弘扬“西畴精神”变不可能为可能的砚山实践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

2.抓策划、促发展,新闻舆论引导有提升。以推进媒体融合发展为着力点,创新理念机制、内容载体、方法手段,统筹内宣外宣、网上网下,不断增强主流声音。不断扩大媒体传播力。依托“一微一端一平台”,围绕经济建设、省委“3815”战略部署、州委“三个一”部署要求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开设“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拼经济 砚山在行动”“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扫盲式普法、砚山在行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专题专栏,一大批讲述“砚山故事”的精品力作广泛传播。在《好享砚山》APP推送5706件,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消息608期 2855条,砚山融媒抖音号发布短视频作品1680条,其中原创作品200余件。打造10w+作品106条,100w+作品11条,800w+1条。发挥融媒体+直播优势,累计开展网络公益直播抖音直播36场次,累计收看人次40余万。借助平台UGC和PGC优势,吸引7家单位入驻好享砚山客户端,全面推动“媒体+部门+乡镇”融合优势资源推进媒体融合发展。不断扩大对外宣传影响力。在中央、省、州级主流媒体平台发布新闻信息1800余条次,其中,学习强国平台砚山稿件采用346条次,采用率稳居全州前列。策划推出砚山县全国人大代表王陆芬原创报道30条(次),教师节特别节目《一生》在新华社刊发,点击量近100万,央视新闻频道《朝闻天下》刊播《砚山3万亩万寿菊喜获丰收》,CCTV—17农业农村频道《大地讲堂》栏目和CCTV—12道德与法频道《道德观察》栏目围绕彩云计划分别到砚采访,视频播出时长134分钟,有效扩大砚山影响力。反应砚山轮作休耕的典型经验稿件《轮作休耕 藏粮于地》被人民日报专版刊发,并被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央广网等中央和省级媒体持续关注,反应砚山绿色经济发展的稿件《云南砚山:石头山建起光伏电站》《砚山县田间交易亿元市场》等被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网、中国经济网等中央媒体相继报道。《砚山县:“五实招”跑出经济“加速度”》《砚山县:“产储销”一体化当好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主力军》入选州级作风革命效能典型案例,砚山拼经济的经验做法在全州推广。不断提升社会宣传引领力,用好高速公路沿线宣传立柱、LED显示屏、宣传栏、村通广播、公交站台等各类宣传载体,张贴悬挂、滚动播放相关宣传标语口号、海报、公益广告等,全力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州委“三个一”部署、招商营商、普法强基补短板等主题的社会宣传。高速路沿线49棵宣传立柱全部实现更新,登记保留商业广告点位258个(其中:建成区设置157起,乡镇101起),清理整治破损、老旧、假、乱、俗、违规设置等60起;登记保留公益广告点位519个,已清理有安全隐患、过时、破损的公益广告77起。

3.抓示范、促引领,文明实践服务提质增效。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意见》,抓点带面扩充,打造示范亮点,培育文明实践品牌,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质增效。持续深化拓展文明实践。在深化提升1个中心、11个所、108个建设的基础上,充分整合利用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妇女之家等10余类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变“各自为战”为“集团作战”,在旅游景区景点、产业园区企业、文明单位、中小学校等挂牌成立296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点,构筑“全县覆盖、群众便利”的文明实践阵地网络,广泛开展“三下乡”“我们的节日”“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6598场(次),受众达20万余人(次)。培育吉砚东、陆永华、何勋峰等一大批优秀志愿服务者,对全县300余名志愿骨干进行志愿服务“云岭V计划”培训,打造了“王有德”理论宣讲、“不褪色”老兵、“微光公益+”、“石榴籽行动”等4大特色志愿服务品牌。探索形成“1633”工作机制,构建“标准化+个性化”的供求机制,向全县11支专业志愿服务队、11支乡镇志愿服务大队、380支志愿服务小队普发任务派单5400余件,各项任务、活动参与人数达30余万人次。持续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聚焦群众、精准常态,扎实推进“五大创建”及文明县城创建。培育2个省级文明村、4个省级文明单位、1个省级文明校园、2户省级文明单位参与全国文明村镇(单位、校园、家庭)的创建。持续加强典型引领。推荐荐“云南好人”候选人4人,评选“新时代砚山好少年”10名典型、“新时代砚山新乡贤”12人,其中2人被评为“新时代文山好少年”,评选。线上线下集中展播“道德模范”“砚山好人”等典型事迹5期,营造了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持续推动文明新风养成。深入贯彻落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推送移风易俗典型案例3篇、优秀村规民约7份。整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县级融媒体中心、村广播、村宣传栏等各类阵地常态化开展移风易俗宣传,以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为着力点,大力整治农村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4.抓重点、促融合,文化产业事业突破提升。紧扣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推动全县文化产业事业健康繁荣发展。着力推动红色文化“活”起来。按照“建新如旧”的原则,集中修缮完成王建川事迹陈列馆,提升改造王有德故居;邀请一级战斗英雄史光柱讲授“老山精神”国防专题教育讲座2次;红色歌曲《为了中国不惜血染战旗》《一路向前》《人民至上》《国家至上》、情景剧《血染的风采》、情景党课《革命先驱王有德》《出征》《兵与诗》等一批优秀红色文艺作品,收获广大干部群众好评;组织开展文艺表演和红色文化宣传活动48场次,观众(线上、线下)7.2万余人次,有效提高了红色文化宣传覆盖面;着力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督促《砚山县白沙坡手工刺绣产业融合乡村振兴提升项目》实施,投资217万元改造、新建乡村振兴文旅基地380平方米,培养营销及技能人才4名、绣娘800人,开发文创产品4类51款,参加文化交流、产品推介活动10场。着力规范文化事业发展。制发《砚山县加快推进文化强县的任务分工方案》和砚山县贯彻落实《文山州基层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任务分工的通知,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优质文化供给,提升文化传播能力,打造一流文化人才队伍,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持续深化文教卫体制改革。广泛开展“清源2023”“净网2023”“固边2023”“护苗2023”“秋风2023”等专项行动,坚决果断打击违法文化经营活动,深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5.抓防范,强措施,全面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坚决扛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责任,牢牢守住“三个决不能”底线,不断筑牢网络安全防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砚山提供可靠保障。切实做强网上正面宣传。积极做好正能量稿件和“五个一百”网络正能量精品创作及报送工作,推送稿件80篇,执行取稿449篇,推出网络正能量“爆款”作品8件;组织开展“E未来·青春砚山”主题网评文章征集活动,收集网评文章125篇;推荐上报文山州第二届“七花杯”网评大赛网评文章58篇,获奖3篇;推荐上报“文山好网民”8个。积极组织开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网络中国节”、“打卡中国最美水源地—走进云南!”等活动,发布相关作品100余个;上报 “打卡中国最美水源地—走进云南!”网络国家传播活动素材2件;积极参加“美在文山·最美文山代言人”网络短视频创作大赛,2件作品获奖。制发《砚山县网评员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网评员达110人、组织开展业务培训1次,网评指令完成率 75.18%。积极做好网络名人队伍建设工作,切实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同心圆,全县共有非公互联网企业11家,“10万+”网络达人15人、账号23个;切实提升网络舆情应对能力。预警处置涉砚负面舆情800余条,其中处置并反馈州委网信办预警舆情14起;上报舆情专报13期(其中,干河乡土地流转问题网络舆情专报得到县委书记何昌娥同志的肯定),上报舆情信息200余条。通过舆情转办为群众办好事15件。及时、高效、主动回应网上质疑和处置不实、不良信息,组织网评员跟评引导100余次、开展举报200余次;切实增强管网治网能力。深入开展“清朗·净网2023网络综合治理”、“清朗·2023民族宗教领域网上负面有害信息清理整治”、“清朗·净网·从严整治‘自媒体’”等专项行动,清理谣言和虚假有害信息1万余条,关闭违法违规账号67个,关闭违法违规网站1个,对网站警告1个,查办案件数7个。全面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全县共排查出126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和842个工作群,共清理工作群300个,整治率35.6%。开展网络安全执法检查43次,下发网络安全风险提示3期,组织48个系统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1次,年内动态消除网络安全隐患11个。投入政务网络安全运维费用15万元,对全县11个乡(镇)、65个县级部门和108个村(社)及部分企事业单位网络进行了防火墙、入侵防御检测、日志审计等防护设备升级维护,县党政机关电子办公系统已完成更新并迁移上省云平台,全县政务网络安全更加可靠。完成计算机终端替代83台,制作推送网信普法宣传视频10期,不断推动依法依规办网、上网深入人心。全县8个互联网站IPv6功能全实现,全县网络可靠性、安全性进一步增强。

6.压实责任、强基固本,意识形态领域向上向好。始终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的重大政治责任,压实责任、强基固本、改革创新,精准施策、有效管控,全面筑牢意识形态工作“四梁八柱”。制定印发《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砚山县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精神文明创建指标考核细则》,县委常委会先后4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县委书记研究、部署、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始终坚持从制度入手,严格落实“正负面清单”“意识形态领域周分析、月监测、季评估、年考核”工作机制,年内向各级党委派发共性责任派单4期13条,向38家被巡察单位派发整改责任清单38期,对71家责任单位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检查2次,持续失去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四种责任”落实落细;始终把防风险保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突出以平远“三区”建设、民族团结创建、“三化”治理等为重点,聚集重大活动、敏感节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搜研,常态化落实分析研判、预警预报工作,年内上报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专报23期,在党内通报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1次。深入开展“清朗·净网2023网络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通过“人工+技术”手段,每天对94个属地网站开展巡查监看,加强涉文、涉砚网络内容监测,严防应对意识形态网上风险,切实维护网上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清理谣言和虚假有害信息1万余条,关闭违法违规账号67个,关闭违法违规网站1个,对网站警告1个查办案件数7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理论股、文化股、新闻股、文明股、网信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砚山县舆情信息中心

2.砚山县电影事业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共砚山县委宣传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4553680.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90804.01元,占总收入的98.6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2876.00元,占总收入的1.3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2303.38元,下降1.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335.38元,下降0.49%;上级补助收入减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59968.00元,下降48.82%。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上级补助电影事业发展资金;二是减少单位往来资金(县政府补助创文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4591524.01元。其中:基本支出3430222.01元,占总支出的74.71%;项目支出1161302.00元,占总支出的25.2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750.95元,下降0.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547.05元,增长0.57%;项目支出减少26298.00元,下降2.2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清算以前年度社会保障缴费;二是项目支出减少上级补助电影事业发展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30222.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84110.68元,占基本支出的89.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6111.33元,占基本支出的10.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宣传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130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砚财预〔2023〕28号党建工作经费和书记、委员补贴资金,项目已完工决算,资金投入6600.00元,已支付资金6600.00元;2.砚财预〔2023〕28号网络舆情监测经费60000.00元,项目已完工决算,资金投入60000.00元,已支付资金60000.00元;3.文财基层〔2023〕5号、砚财预〔2023〕28号白沙坡手工刺绣产业融合乡村振兴提升项目专项资金470000.0元,项目已完工决算,资金投入470000.00元,已支付资金470000.00元;4.砚财教〔2023〕2号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0.0元,项目已完工决算,资金投入20000.00元,已支付资金20000.00元;5.砚财预〔2023〕19号其他财政补助人员资金(电影老放映员生活补助),项目已完工决算,资金投入87840.0元,已支付资金87840.0元;6.砚财教〔2022〕8号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资金投入1000000.00元,本年支付资金90666.00元,未支付项目余额624334.00元;7.文财基层〔2023〕5号创建第五届云南省文明城市工作经费,项目已完工决算,资金投入2034100.00元,本年支付资金60000.00元,未支付项目余额526940.00元;8.砚财预〔2023〕16号春节慰问专项资金,项目已完工决算,资金投入32400.00元,已支付资金32400.00元;9.砚财预〔2023〕39号租用文山机场户外媒体专项经费,项目已完工决算,资金投入81930.00元,已支付资金81930.00元;9.砚政复〔2022〕226号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精神堡垒建经费资金,项目已完工决算,资金投入146740.00元,已支付资金146740.00元;10.砚财预〔2023〕26号省级文明城市培育城市2022年度创建工作测评专项经费,资金投入30000.00元,已支付资金30000.00元;11.砚财预〔2023〕26号、砚财预〔2023〕4号2022至2023年新时代基层干部素质提升专项培训经费,资金投入25126.00元,已支付资金25126.00元;12.砚协组办发〔2023〕5号上海对口支援工作宣传资料制作项目专项经费,资金投入50000.00元,已支付资金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70804.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7%。与上年相比增加7664.62元,增长0.17%,主要原因是增加社会保障缴费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3784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和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人员经费2219916.11元、日常公用经费300167.33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51776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606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4%。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其中: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支出90666.00元、白沙坡手工刺绣产业融合乡村振兴提升项目支出47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7280.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751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7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300.00元,决算为60497.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9995.3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11%,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300.00元,决算为2050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89%,完成年初预算的58.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5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300.00元,支出决算为60497.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9995.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300.00元,决算为2050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0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974.01元,下降17.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292.01元,下降22.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82.00元,下降7.5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下乡、意识形态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媒体记者采访、意识形态督查考核、文明城市创建季度检查考核、各股室相关工作检查督导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267.33元,比上年增加47,571.26元,增长18.25%,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休经费和差旅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机构运转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宣传部资产总额1925870.49元,其中,流动资产1655813.26元,固定资产242616.1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7441.1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81013.5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85.3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585.3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务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21101111

中国共产党砚山县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2208572070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