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6 16:22:51     来源:砚山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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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3、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破案工作,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

  4、负责治安秩序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负责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机动车、驾驶员,查处交通违章,预防交通事故,维护交通安全。

  6、负责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7、负责刑事案件的预审工作

  8、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建设,为基层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9、负责公安机关内部计算机的安全监管和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0、负责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契机,深化打击整治社会治安风险隐患,为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

(1)打击违法犯罪。

(2)履行社会监管职责。

(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命案防控。

(4)交通管理整治。

2、抢抓机遇,努力推动平远片区“三区”建设。

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4、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县公安局平远分局指挥中心(加挂分局政工纪检室、综合办公室牌子)、法制室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砚山县交通警察二大队、平远派出所、稼依派出所、阿舍派出所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14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4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2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8479578.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79578.4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18400.44元,增长15.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28400.44元,增长15.53%;收入增加主要是用于支付平安平远高清监控项目款,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10000.00元,下降100.00%。其他收入减少主要是2023年烤烟安全经费未到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8479578.43元。其中:基本支出25206301.31元,占总支出的88.51%;项目支出3273277.12元,占总支出的11.49%;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718400.44元,增长15.0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28312.76元,增长10.18%;项目支出增加1390087.68元,增长73.8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增加主要是用于支付平安平远高清监控项目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206301.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818476.01元,占基本支出的94.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87825.30元,占基本支出的5.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73277.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辅警公用经费支出49780.00元,用于辅警差旅费开支;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698788.19元,用网络信息维护;执法办案支出1660705.43元,用于案件办理;特别业务费支出50000.00元,用于特情费支出;其他公安支出796771.50元,用于执法办案以外的公安工作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79578.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828400.44元,增长15.53%,用于支付平安平远高清监控项目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349576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0%。要用于公安机关人员工资、一般公用经费及执法办案开支。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992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主要用于民警缴纳养老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61283.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民警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26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主要用于民警职工的住房保证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200.00元,决算为548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8200.00元,决算为5482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200.00元,支出决算为548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8200.00元,决算为548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财政未有资金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财政未有资金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公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7825.30元,比上年减少4282.16元,下降0.31%。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资产总额29288075.54元,其中,流动资产7631062.41元,固定资产2191231.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9465781.76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789.9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0169.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8499.91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26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55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3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8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553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553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31200101111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砚山县公安局平远分局)202408261231555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