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关于加强乡村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的建议(195号)
发布时间:2018-08-11 00:22:05     来源: 阅读次数:1057

截至目前,全州乡村级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十分严重。据调查了解,全州99%以上的乡村垃圾、污水没有经过统一、规范的收集、处理,各村、各户随意倾倒、排放,对乡村生产生活环境、河流、水源等造成极其严重的污染和影响。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埋下了较大的隐患。目前,乡村级环境污染治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 一是政府没有统一严密的、科学的规划和措施。虽然2016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及城乡环境治理的相关要求,全州各级也推行河长制,作为初步规划,但尚未见成效。二是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乡村级污染问题由来已久,影响地域较广,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及生活影响较大,应引起高度重视,政府没有资金投入。截至目前,除了在城乡环境治理中地方政府投入的少量资金外,广大的乡村村落尚没有环境污染治理的专项经费投入。其次,城乡环境治理大多仅限于乡镇政府所在地及部分主要交通干线,覆盖面积不够罐广泛。三是群众对保护环境的意识不强。由于长期受经济、文化、生活习性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广大农村群众对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不足,因而,导致治理乡村环境污染问题困难重重。

建议:政府应高度重视,加强治理力度,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绿水青山、干净亮丽的美好家园。

(一)建议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制定乡村级环境污染治理规划,制定和完善制度措施,按年度加以实施。

(二)建议加大乡村级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经费纳预算,保证工作能正常开展。

(三)成立组织机构,通过政府购买配置专职人员,对乡村级环境污染工作情况,进行督察、检查,保证治理工作形成常态化,并有成效。

(四)加强宣传教育。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宣传先进事迹,强化群众保护环境,爱护环境的意识,通过加强培训,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乡村环境污染的发生。

陆克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的建议》,已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推进农村“七改三清”工作,加快完成《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招投标工作,预计2018年6月份全面启动实施县城环卫基地及11座乡镇垃圾中转站、13座集镇式污水处理设备项目,配套特制垃圾桶4000个,环保垃圾屋1200个,挂桶车48辆,32个村庄共计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5148套等设施设备建设,真正实现全县环卫一体化运营管理。建设海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实施18个重点示范村污水垃圾设施建设项目,维摩乡红土塘村、黑鱼洞村等已完成135户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县实现乡镇垃圾设施覆盖率100%,乡镇及建制村公厕建设覆盖率100%,村庄保洁员制度及垃圾治理收费制度建立覆盖率100%,村庄垃圾有效治理覆盖率97.55%。二是保障提升人居环境建设资金,已拨付11个乡(镇)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资金共计820万元。三是招聘乡村环卫人员,目前11个乡(镇)共有135名环卫工人。四是制定砚山县提升人居环境年度督察考核方案,定期对各乡(镇)提升人居环境工作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并形成常态化。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电视台、宣传栏、横幅、宣传手册等多种媒体方式大力宣传提升人居环境行动及农村环境整治实施内容,加强居民自觉环保意识,全民参与提升人居环境行动,逐步改善村寨农户生活方式。

感谢您对砚山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砚山发展!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