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1-10-27-00000080
  • 文 号砚政办发〔2021〕127号
  • 信息来源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1-10-27 10:15: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砚山县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体育事业发展,拓展体育领域消费空间,,扩大体育产业发展规模,根据中央和省、州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为根本目标,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改革创新、发挥市场作用、倡导健康生活、创造发展条件,促进体育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体育产业体系,体育服务业更加丰富,体育消费需求更加旺盛。

1.产业基础设施更加坚实。力争人均占有体育健身面积达2平方米以上,建成城乡社区15分钟健身圈,自然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6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总人口的45%,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

2.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体育服务业及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产业组织形态和集聚模式更加丰富,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80%。竞技表演、健身服务和场馆运营等核心产业蓬勃发展,培育1—2项在国内、省、州具有影响的体育赛事和一批传统品牌赛事。

3.市场主体明显增加。全县体育社团组织数量在原有基础上增加3—5个,体育产业市场主体数量比2020年翻一番,培育发展一批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体育骨干运营个体企业。

二、具体措施

(一)广泛开展体育赛事活动

1.深入推进全民健身。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加快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培育体育健身市场,科学引导大众参与体育消费。以城市社区为重点,大力发展适合城乡不同人群消费需求的体育健身会所;以各类体育协会为主线,突出普及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项目,加快发展体育社团组织;以户外运动和体育旅游线路为重点,建设体育休闲旅游式俱乐部;完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健身俱乐部,为群众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体育健身场所,开设健身、健美和体育专项技能培训服务等。支持健身服务业骨干企业整合资源,挖掘市场空白点,实施连锁布局,打造行业品牌。〔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努力打造品牌赛事。以民族文化体育中心体育馆、旅游景点为平台,主动与国内体育组织或赛事运作公司洽谈合作,引进和承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体育赛事,重点引进篮球、足球、羽毛球等群众基础广的体育赛事;继续举办好体育赛事活动,积极组团参加省州相关赛事;鼓励社团组织举办培育山地自行车、摩托车、徒步等户外性、越野性、极限性新兴体育赛事,不断提升赛事水平,树立品牌形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各类商业性赛事。大力培育赛事推广运营机构,丰富竞赛组织主体,活跃赛事经济。努力打造富有特色的区域品牌赛事,逐步形成“一县一品牌”精品赛事格局。〔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改善体育基础设施条件

1.加大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实施公共社会足球场地、健身步道、健身路径、篮球场和校园体育等公共体育设施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在城乡和社区建设小型多样的综合性体育健身服务场所,在城乡打造15分钟健身圈,加大农村和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力度,促进城乡社会文化体育设施共享。〔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补齐体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在县域景区及城郊周边建设登山步道、骑行道、健走步道等体育健身设施,科学合理规划户外露营和自驾游营地设施建设,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为体育旅游产业项目全面发展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提升社会体育服务能力

1.提高体育技能指导水平。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提高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力度,优化业务素质和提高指导水平,年培训审批社会体育指导员30—50名,力争到2025年达1000余人。继续做好国民体质监测,根据参与测试人员情况开出个人“运动处方”,为今后参与体育健身锻炼提供科学合理的健身依据。〔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完善体育场馆营运。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鼓励乡(镇)、县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场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面向社会开放,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在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一定时间范围内向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免费开放。加大体育健身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健身活动氛围,促进体育消费健康持续发展,实现体育资源共享化,提高公共体育场馆综合服务效率,为健身人群服务。〔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

3.巩固体育彩票市场。协助州体育彩票中心加强对体育彩票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私彩和黑彩等违法行为,加大彩票公益金的公开力度,充分发挥体育彩票在体育产业中的模范带动作用,确实展现体育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快体育组织改革步伐。切实转变部门职能职权,促使政社全面分离和管办分离,加快县级体育总会的建设步伐,促使体育行业协会与体育行政机构全面脱钩,科学引导体育社团向市场化、职业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大力倡导科学健身。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指导力度;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应贯彻落实工间操开展制度,不断养成自觉参加体育健身锻炼的良好行为习惯;城乡各校要保证学生校内每天参与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至少让学生掌握1—2项以上且终身受益的体育健身运动技能;推动老体协会和老年大学积极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充分营造全民健身、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老干部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充分挖掘体育旅游休闲市场潜力,发展高原康体休闲项目

1.发展体育旅游项目。以民族文化体育中心体育场馆为核心,开展篮球、足球、田径、网球等专业运动训练和比赛。推动旅游与体育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湖泊、河流、草地资源优势,将有条件景区、休闲度假区打造成体育旅游综合体,开展山地户外运动、水上运动、露营、垂钓、滑草、卡丁车、徒步、拓展训练和自驾游等户外休闲养生和康体运动体验。把体育产业融入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圈,推动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利用节假日在相应的景区景点增加传统体育类表演和项目体验,丰富景点的观赏性和互动性。建立传统体育传承人名录或专家库,传承发展射弩、吹枪、陀螺、高脚竞速和板鞋等民族传统项目器材的手工制作技艺,促进传统体育工艺品设计开发。每4年定期举办一届全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积极组团或组队参加全州乃至全省传统体育运动会,科学合理设置传统体育训练点,逐步提高竞技水平,加快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建设步伐,积极宣传推广普及传统体育项目。〔牵头单位:县民族宗教局、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发展青少年及校园体育项目。建立校园青少年体育竞赛机制,积极申请承办省、州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以校园足、篮、排、啦啦操四级联赛和全省青少年冠军赛、青少年锦标赛为平台,优化竞赛体系和培养机制,鼓励教练员和退役运动员为体育培训机构提供课外训练和竞赛指导,进一步促进青少年体育和校园体育的全面发展,利用赛事带动广大青少年养成自觉参与锻炼和终身锻炼的良好行为习惯。〔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发展体育服务和体育培训中介机构。制定标准的行业运营管理体制,完善培训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着力扶持一批具有资质、重信誉、讲品牌的体育培训服务机构。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各类体育俱乐部,培育中介服务市场。充分发挥青少年服务中心堡垒作用,广泛开展体育夏(冬)令营及课外体育文艺培训活动,依托各类体育社团组织和体育中介等,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的体育系列赛事活动,推动体育服务和培训行业规范发展。〔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落实体育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1.完善投入机制。加大对体育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县级财政将体育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提高。正确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产业发展建设,支持国有性质的体育运营管理公司或体育投资公司、社会资本、第三方参与建设体育设施、营运体育场馆、开发体育产品和提供体育服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整合或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有资质的体育制造商进入我县投资开发体育用品,更好地助推体育产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全面发展。〔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落实财税政策。做好体育有关产业认定管理工作,核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体育产业企业,按规定享受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免征个人所得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税费政策。各乡(镇)要将体育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在新建或改扩建居民小区应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健身设施,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区及已建居民区无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或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改扩建等多种方式予以建设完善。充分利用城乡公园、城区道路旁空地、公共绿地及城乡空置场所等建设体育健身设施,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对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可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优惠减免,对体育健身场(馆)的水、电、气等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降低体育产业企业的运行成本。〔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完善体育人才培养机制。抓住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建立健全体育人才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通过有力的措施吸引、留住、用好人才。大力培养或引入高学历体育管理人才、体育专业技能人才、赛事运营推广人才和公益社会体育指导人才,做好体育后备人才在训项目学校和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的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的调配,为发展体育产业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着力优化体育市场环境。进一步深化体育“放管服”改革,推进赛事审批标准化建设,规范赛事审批流程,加强体育健身经营场所监管力度,逐步规范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审批程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市场监管,消除行业壁垒和政策障碍,营造竞争有序、平等参与、有利于体育产业市场形成良性发展,着力规范体育服务行业,提高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切实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将体育产业作为调结构、扩内需、促消费和惠民生的重要内容抓好、抓落实。

(二)强化协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制定、落实发展体育产业相关奖励政策和激励措施,优化体育产业发展环境。

(三)精心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按照方案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切实履行职责,稳步推进我县体育产业健康全面快速发展。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