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政策背景及依据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23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18〕122号)精神。为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促进我县医疗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1.5张,医疗技术、服务品质、品牌美誉度明显提升,专业人才、健康保险、医药技术等支撑进一步夯实,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发展环境全面优化。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撑。优化审批服务,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完善医保政策,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医保准入、退出、费用审核、结算与支付标准等方面享受同等政策待遇。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财税优惠政策,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加强用地保障和投融资政策支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社会办医用地。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实,行与公立医院人员同等政策。
(二)拓展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开展全科医疗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享有同等待遇。引导设置专科医疗机构,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设置专科医疗机构,扩大服务供给,培育专业化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独特优势,鼓励社会力量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服务核心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养生保健特色康复机构,提供流程优化、优质高效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等服务,实现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建立方便快捷的就医流程,营造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远程会诊、专人导医陪护、家庭病房等多种个性化的增值、辅助服务,全面提高服务品质。进医疗与养老融合,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医疗服务,建立健全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在县内乡村旅游度假区域,针对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打造具有特点、竞争力强的康复保健、休闲养生产业基地,以及包含医疗保健、民族文化、养生养老等内容的中医药康体保健旅游示范基地。
(三)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根据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有关规划,优化配置医疗资源,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以“非禁即入”为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探索发展医疗服务领域专业投资机构,加强各类资源整合,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培育高水平、规模化的医疗集团。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合作建设医疗器械示范应用基地和培训中心,形成“示范应用—临床评价—技术创新—辐射推广”的良性循环。积极吸引境外投资者通过合资、合作方式举办高水平医疗机构,积极引进专业医学人才、先进医疗技术、成熟管理经验和优秀经营模式。
(四)强化监管和行业自律。完善管理制度和标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强化各部门在制度建设、标准制定、市场监管等方面职责,加强医疗机构的审批和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欺诈,严肃查处租借执业证照开设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等违规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各环节自律,主动、规范、真实公开医务人员基本信息、诊疗科目、服务内容、价格收费等医疗服务信息,开展诚信经营承诺。
四、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王军,电话:3120606;
联系人:王金红,电话:3122261。